第十九章 叶枫的混搭造型
银级武器,10把能有一把就不错了。
“送给我的?”飞哥掏出自己的新手小匕首,戏谑的道,“猎人是可以装备匕首的,攻击力加成虽然没有盗贼高,但比你们战士可多了10%。”
“你好意思要,我都不好意思给。”叶枫哈哈一笑,两根手指夹住匕首一拨,蛮牛匕就在手指上滴溜溜的转了起来。
“我靠!太帅了!这招学来泡妞,那简直是如虎添翼,成功率直接翻倍啊。”破军伍月看的眼睛都直了,一个劲的赞叹,“拓跋老大,你有这手不玩盗贼真是太可惜了。”
“盗贼只能用匕首短剑,护具也只能穿皮甲,限制性太大。选了盗贼,能有这混搭的拉风造型吗?”叶枫夹住匕首,很风骚的转个圈。
“啧啧啧,你还别说,您这造型确实挺吸引眼球的。”原先忙着打怪没怎么注意,现在叶枫一提,两人这才重新审视叶枫的造型。
右手长剑,左手短匕,上身是皮革的,其余部位清一色的亚麻布衣,尤其可笑的还光着两条腿。幸好系统有装扮分级,给叶枫同志穿了条没属性的绸裤,要不然叶大侠就得光着屁股跟怪物搏斗了。
这一身混搭,效果简直太出众了。
“再说,盗贼太阴暗了,泡妹子不方便。”叶枫一本正经的接着道。
“靠靠靠!拓跋老大,您说的太靠谱了,深得我心啊!”破军伍月忙表赞同。
说盗贼阴暗,这是有根据的,当然大多数的盗贼还是很阳光的,阴暗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。众所周知,盗贼有潜行的特性,度是游戏职业里面最快的,到了游戏后期,睡人的技能也是最多的。
这些综合因素加起来,造就了盗贼与猎人并称野外之王的名号。偷杀散人玩家,可以说是无往不利,即便杀不了,一个隐身,然后开疾风,嗖的就跑没影了。装备好技巧高的重甲职业可能杀不死,但杀不了就跑,反正你腿短追不上我。至于防低血薄的布甲职业,10个里能跑掉1个就算不错了。那还得你意识好,反应